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的组织建设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及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按照学校有关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就做好微电子学院党总支、教工党支部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:
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和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,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,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,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,优化干部队伍结构;把思想政治素质好、工作能力强、公道正派、在师生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,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为促进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。
(一)坚持党的领导。严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,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,正确引导党员群众按照选人用人标准进行推荐和选举,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,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。
(二)坚持任职条件与任职资格。坚持“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”用人标准,真正把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的党员,选进学院党组织的领导班子。
(三)坚持发扬党内民主。健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,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举权和监督权,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。
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,学院党组织设置如下:
(一)微电子学院党总支委员5名,设书记1名,副书记兼纪律检查委员1名,委员3名。
1、学院领导班子中的党员,应担任学院党总支委员。
2、学院专任教工党支部的书记,应担任学院党总支委员。
3、学院党总支委员一般应由副高以上职称、学科负责人、业务骨干担任。
(二)设置微电子学院教工党支部3个:微电子学院机关党支部、微电子学院第一教工党支部、微电子学院第二教工党支部。
1、学院专任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尽量由副高以上职称、业务骨干担任。
2、教工党支部委员由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产生。
3、党支部委员数量与设置参照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(一)学院党总支委员选举
学院党总支委员选举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按照学校规范程序开展。
1、对全体党员进行选举教育。
2、7月12日前,产生微电子学院党总支委员候选人(含纪律检查委员)6名(差额1名):酝酿、海选,听取全体党员意见。
3、7月12日,向学校党委报送《关于微电子学院党总支选举工作的请示》。
4、根据学校批复结果,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。
5、向学校党委报送《关于微电子学院党总支选举结果的报告》。
(二)学院教工党支部委员选举
学院教工党支部委员选举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进行。
1、对全体党员进行选举教育。
2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。
3、召开支委会,确定委员分工。
4、党支部向学院党总支报送选举情况。
5、学院党总支批复并行文。
6、以上工作在7月7日前完成。
微电子学院党总支
2017年6月29日
1.微电子学院党总支教工党员名单:
教工党员12人。
其中正高职1人:罗钟铉。
副高职4人:李晓干、张贺秋、夏晓川、王晨。
实验技术系列4人:赵宇、骆英民、申人升、柳阳。
专职管理干部3人:付冬娟、李一鸣、岳俊帆。
2.学院教工党支部拟设置成员名单:
微电子学院机关教工党支部:付冬娟、李一鸣、岳俊帆。
微电子学院第一教工党支部:夏晓川、王晨、赵宇、柳阳。
微电子学院第二教工党支部:张贺秋、李晓干、骆英民、申人升。